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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东区新久聚包装材料厂年产1800吨打包带项目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发布时间:2022-05-14 10:06:05 浏览次数: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及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规定,对河东区新久聚包装材料厂的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,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

一、项目概况

河东区新久聚包装材料厂年产1800吨打包带项目改建工程位于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高柴河村南500米路西,项目总投资300万元,其中环保投资21.5万元。项目总占地面积3625平方米(约合5.44亩),将打包带原料及部分生产设施改为利用再生塑料颗粒生产打包带,总建筑面积5139m2。项目投产后具有年年产1800吨打包带的生产规模。

二、委托单位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概况

委托单位:河东区新久聚包装材料厂

地址:临沂市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高柴河村南500米路西

联系人:高经理

联系电话:13953969160
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

单位:山东中运环保科技-新萄新京,十大正规网站有限公司

联系人:万工

联系电话:0539-7111717

四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

主要工作程序是通过对周围环境调查分析,并查阅资料、实地考察、咨询工程技术人员等,基本掌握与项目施工、环境相关的因素,并通过数学模型计算等方法,预测、评价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,并提出项目污染防治对策,在此基础上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,以便为项目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。

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为:根据本建设工程对环境污染的特点及周围环境特征,在详实、准确的工程分析的基础上,重点进行大气环境影响评价,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、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,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影响分析、生态影响分析,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。

五、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

1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。

2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、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。

3、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,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。

4、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,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,查阅报告书全本(除保密外),了解情况。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。

5、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,科学、公平、公正、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。
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

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,可通过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、评价单位、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,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。

 

附件: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(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W020181024369122449069.docx)

 

河东区新久聚包装材料厂

20225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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